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5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推选产生。理事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总经理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审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